启东经济开发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日期:2025-07-13
6.其它费用★■★■◆◆:清运垃圾所需的各项工具、车辆设备及人员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投标时一次包定,结算时不再另行追加。
3★■◆◆◆.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市场询价表于2025年7月9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或者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送或寄的地址为◆★■■:启东腾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启东市林洋路500号一楼锦汇货架),联系人◆■■★:林哲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为:★■。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2)具有5方农用清运车和30方土方清运车■★,拟派的驾驶员需持有效的驾驶证(5方农用清运车具有C1或更高级别,30方土方清运车具有B2或更高级别)◆■◆★★■,具备相关经验◆◆★◆★。
注◆■: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提供增值税发票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逾期付款损失等)◆◆。
1■■.服务内容:根据甲方需求■■◆,使用建筑垃圾清运车合理清运建筑垃圾。5方农用清运车约1000车次、30方土方清运车约200车次。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单位。
2.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垃圾清运服务费按季度结算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交季度清运处置数量的完整档案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在一个月内付清当季结算价款(扣除相应的考核费用)。
3★■◆◆.质量要求◆■◆★★★:垃圾收集与清运根据实际情况,由成交供应商配足设备和人员,所有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沿途不得洒落滴漏。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取得有效的启东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格证书。